Otterman

Fuck a 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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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最近看的一篇福華同人文

首先非常感谢你写了这篇感想。当我这么说时,并不仅仅是因为你对《新房客》给出了这——么高的评价,而是你如此条理清晰地表达了你对于同人文、同人文写作和同人圈文化等的一些所思所想。我以前一直尽量避免表达个人观点,甚至很少写心路历程类的后记,就是怕被人误解,被人觉得矫情。但是最近我好像明白,被误解是表达者天生的宿命。如果那么在意别人怎么想,我们大概都只能闭上嘴巴。而在这个我觉得表达思想越来越匮乏的时代,包含在这几个段落中的你的想法真的是足够珍贵了。

其次,还是要感谢你对《新》给出了这——么高的评价。摸着我的良心说话,你的褒奖无不让我感觉惭愧。我自以为《新》算不上什么鹤立鸡群的作品,我想它能获得包括你在内的一些读者的肯定,是因为hw圈的逐渐冷却和大文化圈的日益浮躁。hw圈的冷却不难理解:写文的作者越来越少,好文越来越少,当我自己想看文的时候,我的选择只能是去翻几年前的旧作。大文化圈的浮躁则不仅限于hw圈或同人圈:简而言之,现在越来越少有人愿意读“非微型”的文字,一篇长微博下面会有很多“太长了,不想看”的声音,lof上超过2000字的文章就开始严重挑战读者的耐心。而遗憾的是我自己也绝非例外。在阅读非推文列表中的、偶然遇见的同人文时,如果看到的几个段落之间没有逻辑性,文笔又不合胃口,我几乎会立刻退出窗口。当你说估计大多数读者会在1000-2000字内决定是否追文,我想我的判断额度不会超过500。

这种大环境无疑是催生那些“玩梗”和“短小快”的一部分原因。你谈到的au与玩梗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了两者对于作品吸引读者程度的影响力。我非常喜欢你谈到的这些,也觉得非常有道理,这个问题是我以前从来没有思考过的。不过,我猜在au和玩梗很容易就豪取眼球的同时,他们大概也成为筛选的标准挡住了一部分读者。打个比方,我自己基本不会看性转和亲子文。

不同文章的背景设定无疑在吸引着不同的读者,但是我个人感觉,lof上的hw圈文的作品模式,已经越来越趋向你所说的“a piece of cake”模式。这个平台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改变了我们的阅读习惯和交流模式,我想我已经私下跟你讨论过无数次:社交平台,以作者而非作品为中心,偏图片向的浏览模式,简易的点赞之交功能,以热度为体现的非常直观的作品受欢迎程度等等。这里要多说一句关于对点赞/热度的看法。点赞/喜欢,在我看来就是以最快捷的方式表达“好”。就像我跟你提到的,这个模糊的、毫不具体的评价浅显到可有可无。好在哪?哪里好?我喜欢这篇文什么?是什么让我按下了红心?我想那颗小红心,已经相当成功地压缩了我们本有潜能展开的思维的大量延展性。到最后,我什么也想不到,什么也说不出来,点个赞,也就好了。

更何况,热度的高低已经把很多作者逼疯了。而快速赚取热度的好方法就是顺应lof这个平台的传播特性。越短越好,越甜越好,什么易读,读后能更快地产生愉悦,就拿什么来写。自然,这些容易读的东西,也是相对容易写的。我不想谴责这一类别作品的存在,因为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我们都需要它们的存在。

《新》能写到现在,并非我一开始下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心,要逆流而上,拒绝小甜饼,写个虐了吧唧的连载。它完全就是个意外。记得一开始你开玩笑给我规划的字数是2万,现在它还剩一章,刚过5万。我的确没想到这篇东西会成为我所有连载里最长的,现在回想,它对我自己来说的确是非常特别。它包含了很多我以前没有过的尝试(比如虐,比如第一人称),这些尝试简直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它表现的是我个人对于s4里Sherlock和John的自私、片面的理解,和对人物失望的擅自弥补。而与你所说的一致,我没有在这篇中故意玩梗,或者圆梗。为了避免过多的累赘我还放弃掉了动笔之前跟你提过的一些细节,比如beg for mercy twice的梗,John不知紧急联系人该填谁的梗。让我庆幸的是,这样难读的一篇文(前几章基本都是John的独角戏,Sherlock都没人影),这样不易产生愉悦的一篇文,仍然获得了包括你在内的一些读者的喜爱。我很难想象没有你们,我写不写得到今天。因为过去我也是那样在意热度,常常为此懊恼。让我想通的是我看到《十二码》有一更只有18热度,把我逼到直接撤文。再看现在,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人气小公举。

一不小心说了这么多,大多与《新》无关,写完《新》后,我会再好好写一篇自己对这篇文的理解。现在,我的火车要到站了,只能暂时搁笔。在结尾处,我想强调:不是《新房客》有多特别,特别的是看懂了它的你。

眼睛:

Warning: 有很多對同人文非常主觀的看法。


 


事實上我應該等文章完了才寫這篇的,但是不趁著想寫的時候一鼓作氣恐怕到時我會把這事作棄了,所以,現在來寫一下:)


神夏S4之後很少有非AU(1)的同人文,一半是原作的關係,一半是這圈確實久了,很多劇情都被寫透了。而我最近看的《新房客》在前置上一點現在流行的花樣都沒有,我指的花樣就是“玩梗”。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對AU或者“玩梗”進行過系統性的分類和定義,但僅以對文章架構影響的程度來說,諸如ABO﹑吸血鬼﹑年齡操作(重置主要角色年齡)這些龐大的世界觀置換,即我們一般定義為AU的設定對故事的影響肯定比“玩梗”更大。我說的“玩梗”並不是貶義,我自己就經常玩,比方《I Got A Teddy Bear》是約翰變了泰廸熊,《再見﹒再見》是夏洛克失憶。一般來說,“玩梗”更容易抓人眼球,與此同時也更容易OOC,因為設定讓它距離原作更遠。而剛剛說的《新房客》就沒有這些元素,在這個前提下寫作更考驗寫手的基本功,諸如文筆﹑劇情掌握以及對人物的理解。


在Lofter這個以圖片﹑短文字佔優的平台上以及在這個浮燥的時代裡,進行文字連載是非常考驗作者耐力的事情。我不確定,只是感覺——大部分讀者大概在一千至兩千字以內就會決定要不要追看這個故事。這是網絡文學發展薘勃的結果,進行文字創作除了羞恥心外幾乎沒有任何門檻,直白地說:只要你敢,你就能當寫手了。而結果是我們有太多選擇了,所以我們可以揮霍那些碰上一個好故事的機會,因為放在我們面前的實在太多。可惜的是這種發展沒有催生更多優秀的故事,更多出現的是“a piece of cake”的文——不錯的文字包裝著好玩的梗。


這也是我覺得《新房客》特別難得的原因,它很慢熱﹑平實(這是作者一貫的風格,並不是故意反其道而行),它不但需要作者的耐性也需要讀者的耐性。但也只有這種節奏和處理手法才能表現更複雜的人物。《新房客》使用的是第一人稱,它很利於情感表現,但是作者文筆沒跟上的話文章整體的風格就很容易被往下拉。可是《新房客》作者細膩的文筆和這種筆法很配合。而我最喜歡這篇文的一點是它很條理﹑清晰地表現了約翰的內心世界,他的遲疑和膽怯在充足的鋪墊下很容易被讀者理解。


事實上要做到這點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我自己寫過也讀過很多福華同人文,從寫手的角度來說,我自己不很擅長這樣複雜的心理活動發展。我寫過很多戲劇化的情節,但是我塑造的人物的心理活動其實都相對地簡單。而從讀者的角度來說,我讀過很多失控的人物。在作者的文筆或者把控情節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試圖塑造一個複雜的人物的結果通常是讓讀故事的人感到:“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受?”或者“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從讀者的層面來說,我感到現在很多寫手太急於寫一個賺人熱淚的故事,而忽略了故事邏輯的重要性。事實上具說服力的情感表達應該是建立在完整的邏輯上的。


打個比方:


夏洛克跳樓了,約翰很傷心。


以及


夏洛克跳樓了,約翰愛他,所以很傷心。


在這裡,後者肯定更有說服力,至於“愛他”這個事實要怎樣表達是後話,但是在寫的時候不應該忽略它。


說到這裡讓我想起了最近看的一檔綜藝節目,節目裡參賽的人在舞台上表演了一齣短劇。完了,評委問:“我看不懂,為什麼他會這樣做?”其中一個表演者解釋:“因為他演的是一個有健忘症的人。”可是評委打斷了她,那個評委告訴她不用解釋,因為表演不用解釋。其實這換到文字創作裡也是一樣的。


邏輯之後是文筆(這並不是一個重要性的排序),《新房客》的文筆很細膩同時也很自然。直到幾個月前我都還很羨慕那種華麗麗的文筆,自己寫文的時候恨不得多寫幾個晦澀難懂的四字成語來證明自己真的有讀過幾年書。可事實上這種豐富的文筆並不適合長篇故事,首先它很容易喧賓奪主,其次是容易造成讀者的閱讀疲勞。可是《新房客》在這點做得恰到好處,簡單來說,作者的文筆讓我覺得:他確實讀過書,但是很克制,沒有拋太多書包XD。


 


其實這篇不能算是文評,因為實在扯了太多雜七雜八的東西,所以就不@作者了。


可是我還是要在這鄭重表達我對這故事番外(如果有)的期待 :)


 


(1) AU (Alternate Universe / 另類宇宙):意即虛構/重設原作的世界觀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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